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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演艺经纪协会批评多位明星长期未注册经纪公司经营行为,呼吁依法严惩维护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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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关注韩娱圈的观众,最近可能都在好奇:那些已经家喻户晓的演员和艺人,如果选择自己开公司或由家人代为运营,经纪公司到底要不要正规登记?他们只是在“省事”,还是已经触碰到法律红线?围绕这个疑问,一场关于“经纪公司未注册”的争议,正在韩国演艺圈持续发酵。本文就从韩国演艺经纪协会的官方表态出发,梳理这次风波的来龙去脉,帮助你看清事件关键点,读到最后,你会更明白所谓“1人企划社”在法律上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韩国演艺经纪协会批评朴娜莱和成始璄等艺人未注册经纪公司经营的新闻配图
韩国演艺经纪协会批评朴娜莱和成始璄等艺人未注册经纪公司经营的新闻配图

韩国演艺经纪协会旗下的特别组织“奖惩调整伦理委员会”在本月29日公开发表立场,点名批评部分知名艺人长期以未登记的形式经营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务。协会在书面声明中语气强硬,明确表示将针对最近曝光的一系列“企划社未注册经营”案例,敦促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并表态今后会以更为严厉的态度应对类似情况。换句话说,这已经不被视为单纯的个别疏忽,而是上升为关系到整个演艺产业秩序的问题。

在这份声明中,奖惩委员会详细提到,部分明星以个人名义设立“1人经纪公司”,或者由家人作为法人代表运营公司,却始终未按照规定登记为“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主体。委员会指出,这类公司在未完成必要注册的状态下,持续承接演出、广告、节目等业务,等同于在法律框架之外进行实际经营。依照他们的判断,这不仅是对《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的明显违反,也被视作破坏大众文化艺术产业良好风俗与基本秩序的严重行为,对整体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奖惩委员会还引用媒体的连续报道,整理出涉及范围相当广的一份名单。根据公开内容,宋康昊、宋允儿、崔秀宗、薛景求、朴娜莱、成始璄、李荷妮、南熙锡、李智惠、赵彬、Bada、郑日宇、玉珠铉、金完宣、姜栋元、宋佳人以及CL等多位一线演员与歌手,都被指曾以“1人公司”或“家族公司”的形式,短则几个月,长则超过十年,在未完成企划业注册的情况下运营相关业务。报道同时提到,部分艺人一边在签约经纪公司名下活动,另一边又设立独立的个人公司,却没有为这家个人公司办理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登记,由此引发“是否属于违法营业”的争议。

在韩国演艺经纪协会看来,这类“未注册状态下照常接洽工作”的做法,本质上是无视产业监管和法律程序。奖惩委员会强调,只要属于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的经营活动,却未依照规定完成登记,就已经构成对《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的明确违背,因此必须按照现行处罚条款加以制裁。委员会同时指出,其中不乏“先在法律之外经营多年,待争议曝光后才补办登记”的情况,这种做法被他们认定为利用监管空隙,刻意回避行政监控的行为,不能因为事后补正就被轻易原谅。

声明特别强调,即便相关艺人已经在舆论发酵后完成了企划业登记,之前长时间处于“未注册经营”状态的事实依旧存在。奖惩委员会认为,那些在数年间持续通过未登记公司承接工作、赚取收益的行为,不仅影响税务与监管,也动摇同行对规则的信任。正因如此,他们主张,对这部分既成事实不能采取宽大处理,而是应在没有任何从轻余地的前提下,依法作出强有力的惩处,以此稳定行业内部对公平竞争的基本期待。

关于下一步的应对措施,韩国演艺经纪协会的奖惩委员会在立场文中表明,将不再对“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未注册经营”现象保持沉默。作为行业内负责从业经历确认的团体,他们计划今后广泛接收与此相关的公益举报,一旦掌握具体线索,会向有权机关进行正式告发,并提交严惩意见书等各种可能的程序性文件。通过这种方式,委员会希望形成制度化的压力,使得“未登记却照常经营”的空间逐渐被压缩直至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曝光后,部分艺人及其公司已经仓促完成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的注册手续,但奖惩委员会明确表示,他们不会因此放弃追究过去长时间的未注册经营行为。委员会在结语部分再次重申,将对既往违反登记义务的所有案例展开追加检讨,并着手推进正式的告发程序。他们认为,只有对过去的违规进行补救性处理,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避免类似争议在未来反复出现。